之前托熟人打听,慢慢摸清楚上海使用权房如何交易,一路耗了挺久,很多信息网上东一块西一块,问中介说法也参差不齐,索性把自己跟进这件事的过程记下来。
最先犯的错,是拿产权房的思路去套。以为和普通二手房一样,签买卖合同、走网签、过户拿证,谈好价格就能推进。联系上房源持有人之后,对方说这个房子没有产权证,手里只有租用公房凭证,不能去不动产中心办过户。当时愣了很久,才反应过来交易的本质不是买卖产权,是转让公房的承租使用权。
有个一起看房的人,打算私下直接转账,双方写一张协议就算成交。那个念头我也动过,价格谈拢之后,看着金额不小,想着省去中间流程,省事不少。后来去管理这套房子的公房管理窗口问了一句,窗口工作人员直白的说,私下签的协议不受这边认可,钱给出去,后续变更手续办不下来,承租权还是原来那个人的。
房源的归属不一样,对接的主体也不一样。一部分是直管公房,归房管所;还有一部分是单位自管房,归对应的物业或者原单位房管部门。这套房子属于物业代管的,所有手续都要先征询物业,物业同意接收新的承租人,这件事才有往下走的基础。物业会先核对,房屋有没有拖欠租金,有没有违章搭建,户口情况也要一并核查。有一项不合规,就会卡着不受理。
谈价的时候,房款的交付节点是最磨人的。没法像产权房那样资金监管。当时商量下来,先付一小笔定金,等物业这边初审材料、口头确认可以受理之后,再付大部分款项,最后变更完成,拿到更新后的租用公房凭证,结清尾款。全程没有银行监管通道,只能靠双方约定,以及物业出具的受理回执做一点支撑,风险是实打实摆在那里的。这只是我的个人感受,不是标准答案。
材料准备堆了厚厚一叠。双方的身份证、户口本、租用公房凭证原件,还要提供同住人的同意证明。这点很容易忽略,户口本上登记的同住人,都要知情并且同意这次使用权转让,少一个人签字,材料都会被退回。同住人不止是配偶,有些成年子女户口落在里面,也需要到场表态。那段时间约时间找人签字,来回跑了好几趟。
提交材料之后,就是等审核。窗口收下材料,给了回执,没有固定的办结日期,只说内部要公示、审批。等待的日子里心里悬着,没有进度推送,只能隔几天打电话问一问。审核通过之后,双方再到场,办理承租人变更,旧证收走,换新的租用公房凭证,上面的承租人换成新名字。到这一步,才算整个交易走完。
中间也接触过中介,有些中介会揽这类单子,但是他们不负责审批,更多只是帮忙对接、整理材料。中介说的时限,很多时候偏乐观,不能直接当真。能不能办成,决定权始终在公房管理单位这边,不是中介可以把控的。
还有一点,不是所有使用权房都能转。有些房源有内部限制,比如单位自管房明确规定只能内部流转,不对外转让,哪怕房主愿意卖,外部的人也接不了。所以看房源第一步,先让卖方去物业确认能不能转让,不要先投入太多时间谈价格。
拿到新凭证那天,没有拿到不动产权证的那种踏实感。手里这本凭证,只是承租资格的证明,和产权房的属性完全两码事。之后的租金、管理事项,依旧跟着公房的规则走。
翻着更新好的租用公房凭证,才觉得前面反复核对户口、挨个找同住人签字,不算白费功夫。